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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法院认为,刘某无偿搭载颜某属于“好意同乘”行为。刘某作为车辆驾驶人,对搭乘人颜某负有安全方面的注意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据此,由于并无证据证明刘某对事故的发生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因此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本案中,颜某的损失共计159899元,先由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颜某140965元;其余18934元,由某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保险范围内按照事故责任比例(50%)赔偿9467元;刘某应按照事故责任比例(50%)赔偿9467元,但因其系无偿搭载颜某且无故意或重大过失,应当减轻刘某的赔偿责任。最终判决:酌定刘某承担其中30%部分的赔偿责任,赔偿颜某5680元。添加新浪新闻小工具

添加新浪新闻小工具

添加新浪新闻小工具李泓也向《中国新闻周刊》提到,以储能电池为例,民营企业在科技创新过程中,迫切需要公共平台的支持。卫蓝新能源成立不久后,李泓便在2017年与江苏溧阳高新区联合创立了天目湖先进储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公司建立了针对电池研发测试仪器平台、从材料到电芯和系统的工程化平台,并同步设立了科学家工作室与联合实验室。通过市场化运作,这些平台和设备被租赁给初创公司使用,加速了技术的迭代,为企业减少了资金投入,大大节约了时间。添加新浪新闻小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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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上海市委网信办、市检察院、市文旅局执法总队联合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清朗浦江·2023年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黄浦区在专项行动中发现,某网络社交平台虽然将文身推介内容作为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进行识别,但未采取有效的提示、过滤措施,仍有数名未成年人阅看后至相关门店购买文身服务。《添加新浪新闻小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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